一、预约制度
1、凡拟使用激光共聚焦显微镜观察样品者,须至少提前3天与仪器管理者联系并提交书面预约,以便安排实验时间。提前预约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周。
2、预约时须认真填写“预约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到生命科学院 网站上下载,也可直接到科学楼11楼东侧办公室领取),经课题负责人(或研究生导师)审阅签字后,交回科学楼11楼东侧办公室。
3、若实验者因故需要取消预约,须提前向仪器管理者说明原因并取消约定。
4、预约者若因故需更改预约,须提前与仪器管理者联系,由后者进行协调。
二、使用注意事项
1、实验者应提前制备好样品。本室不负责样品染色等前期准备工作,仅对制备好样品进行扫描分析。
2、标本准备:切片标本需加盖盖玻片,最好用抗荧光淬灭的封片剂;不能使用普通培养板及培养瓶,须用专用培养板(底壁厚<0.17 mm,即盖玻片厚度,自备)。
3、为免仪器空开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实验者须按约定时间准时来观察样品。
4、实验者须遵守共聚焦显微镜室的管理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对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5、每次实验结束后,有关数据采用自备的空白光盘刻录及时进行备份。由于系统储存容量有限,原则上本室保留数据备份半年,逾期数据将被删除,对由此造成的任何客户方数据损失本室概不负责。
三、收费标准及规定
1、收费标准:
校内:生命科学学院50元/小时,其它院系100元/小时;
校外:200元/小时。
2、按实际使用时间(即从开机到用毕关机的时间)收费,不收取开机费。计费以半小时为最低单位:若实际使用时间不足半小时,则按半小时计;超过半小时但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依此类推。
3、费用通过学校财务处划拨的经费卡以转帐方式按季度结算。对于费用未按规定结清的,本室保留暂停服务之权利。
4、若预约无更改,仪器管理者一律按约定的起始时间开机待用,开机时间也自此算起。开机待用时间以半小时为限,届时若实验者若仍未到,仪器管理者将关闭系统,预约实验者须支付半小时费用。
联系人:崔老师 cjh@nwu.edu.cn
地点:西北大学科研楼11层西侧
点击下载:激光共聚焦显微镜预约申请单(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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