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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关于评选 2024年“陆秀芳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30日 18:45    作者:    点击量:    分享到:

为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院“陆秀芳奖学金”评选办法有关规定,现将评选2024年“陆秀芳奖学金”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生命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组织架构

学院成立“陆秀芳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学院领导班子,各年级辅导员。

三、奖励人数和标准

奖助2名同学,每人资助1000元人民币。

四、申请条件与评选原则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和学院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和不诚信记录;

3.诚实守信,自立自强,道德品质良好,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全局意识;

4.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5.优先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管理与监督,引导其以身作 则,积极发挥模范作用。一经发现有违纪或不诚信行为,将撤销获奖资格并追回所得获奖金。

五、申请推荐

时  间:2024年5月30日-2024年6月3日

途  径: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支撑材料一份(文字内容限2000字以内,各类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学生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学生所在年级相同专业上一学年全部学生学习成绩排名表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需加盖院(系)公章)。所有材料要求有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单独保存为一个文件,命名格式为年级-专业-姓名。各负责人将材料收齐后于2024年6月3日17:00之前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227-4(联系人:任洁,电话:029-88302759),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评选程序

“陆秀芳奖学金”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审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颁发奖学金证书并授予奖学金,有关材料归入获奖学生档案。